“9.13”公路水毁整治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5-03-31 10:21

(2)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 月 31 日起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站(http://www.cqhc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文件、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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