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区域道路、园林景观及机关一支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5-03-31 10:43
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绿化工程120日历天,其他工程120日历天。
2.6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资格条件及业绩必须共同或分别(以联合体协议任务分工为准)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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