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征求意见稿)2015版
日期:2015-04-01 10:18
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通知咨询人。
3.5答复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6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4.违约责任
4.1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1.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1.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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