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征求意见稿)2015版
日期:2015-04-01 10:18
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合同生效、变更、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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