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02 10:09
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予以罚款,建议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未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在铁路建设活动中因过错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一年内不得在铁路建设市场执业;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五年内不得在铁路建设市场执业;造成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吊销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