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03 10:24
分在70分及以上的设计方案不足3个时,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的前三名依次为一、二、三等奖,获奖设计方案即为合格设计方案。
9. 其他事项
9.1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设计方案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设计方案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9.2 设计补偿: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只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设计方案以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偿,其中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