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03 11:3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枫木乡新场镇安置区风貌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5〕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高山移民地块买地收入资金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石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风貌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实力、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柱县枫木乡新场镇安置区风貌工程;
2.2建设地点:石柱县枫木乡新场镇;
2.3工程规模:总户230户,分为A、B、C、D 、转角五种户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