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御湖新区道路系统工程一期工程(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5-04-03 11:49
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5年 4月 29 日 12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5年4 月 29日 12 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5年4 月8 日 17 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5年 4月10日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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