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县凤升水库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日期:2015-04-03 12:25
投资人不具备凤升水库建设所需的工程施工、货物生产提供资格和能力的,由项目建设运营公司作为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招标。
2.4期限要求:
(1)凤升水库工程施工工期上限为:37个月。
(2)特许经营期限: 凤升水库建成投用后15年。
(3)彭水新城J―3地块物业开发时限为:中标后六个月内物业开发项目开工实施,并在3年内完成;每年完成投资额不低于2.5亿元。其中,第一年须达到预售条件。
2.5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19/2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29 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