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08 10:03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次招标给予投标人的方案补偿为:
6.1招标人不给予中标人方案补偿费用,由中标人完成本公告第2.2条包含的设计工作及相关设计服务;
6.2 中标人以外的未中标人,招标人均不给予方案补偿费用,招标人同时拥有该投标人的设计成果,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