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08 10:32
除不含外轮廓灯、活动家具、厨房设备外,包括但不限于灯饰、窗帘、软装等,具体承包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图说为准。(参考资料:工程量清单、装修效果图)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进场时间自船体上层建筑完工并交验完成之日起算。
2.5 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应就上述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