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10 10:33
质。
3.2 2011年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或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或类似(国土整治、水利水保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以竣工时间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参加投标的单位无围标、串标、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记录。
3.5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投标截止前潜在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