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10 11:39
工期: 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2年1月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有与本招标工程类似合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0日在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