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开发・格莱美城三组团一期示范区环境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5-04-13 11:03
准时,一切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城市园林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独立承担过环境绿化工程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环境绿化工程不少于2个(以竣工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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