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13 11:44
合同总量不少于1.5万延米;
(3)具备交通部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检测报告日期不早于2014年1月1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3.1条要求;
(2)成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可由成员单位派出。
(4)每家法人企业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