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中立美术馆暨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建设项目灯具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5-04-14 09:59
格要求
3.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该项目所需灯具等设备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3.2.1 投标人在近3年内在投标过程中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
3.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不接受对部分产品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 潜在投标人无需事前报名。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费,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足额缴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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