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轮机厂电动平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5-04-14 09:59
2)质量保证期: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次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设备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设备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为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4)2010年至今,具有10台以上不低于150吨电平车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上述 /个分包,各投标人可任意选择 / 分包进行投标。
3.3是否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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