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14 10:35
计费总额的 %作为定金或预付款,计 元,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或预付款抵作部分设计费。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 元。
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主要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后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5%,计 元。
4.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 元。
5.试车(试运行)考核完成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计 元。
6.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共计 元。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