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14 10:47
控制,组织协调,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投标人应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水利水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若为重庆市外企业,必须具备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发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