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16 09:56
要求: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渝水基【2012】4号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2015年 4月16日起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