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12-02 13:04
工单位发出的联系单在反馈时也按上述管理办法实施。要特别注意变更内容涉及到合同中有明确的或招标时已做出承诺的,应按合同及相关承诺执行;对投标时综合单价中已包含的子项目,不应纳入工程量增加的范围,不计算费用。如某安置房工程的挖槽坑综合土方,专业人员不知预决算有关规定的情况下,认可了施工单位要求增加基槽原土回填费用的联系单,此联系单要求追加投资20多万元,尽管此事在决算时已扣除,但教训是深刻的。对工程重大项目变更,特别是隐蔽性的,应邀请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就工程变更原因、以及手续是否齐全,变更工程量是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