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新材料二区平场及附属工程(投建一体化)招标公告
日期:2015-04-20 10:15
提供本单位(投资合作人)银行账户不低于拟投资的投资金额的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必须为投标人或投资合作人或招标人)。
3.3 若市外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2015年4月20日起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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