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20 11:04
无相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或经法院判决生效的经济诉讼败诉记录;
2.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智能化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1―2014)内,在经营活动中无相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或经法院判决生效的经济诉讼败诉记录;
注: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