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21 1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河嘴乡旗峰村旗峰路通畅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石柱府办发〔2015〕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县交委村通畅项目资金,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河嘴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河嘴乡旗峰村(桅杆坝至马灵光);
2.2 建设规模:改扩建硬化公路全长约2.7km,路面宽4.5m,路面砼标号为C25,厚度为20cm,强度不低于25MPa,工程总投资137.8716万元;
2.3 计划工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