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22 10:00
目实施方案范围内以及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实施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程地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石院村。
2.4计划总工期为: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