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PPP模式的一点肤浅认识
日期:2015-04-23 10:41
此回收该项目的各类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待特许期满后把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而BT模式就显得更直接,企业获得政府的授权后出资(包括贷款)为政府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移交给政府使用,政府在约定的时间内(如三年)向企业支付投资建设及相关费用进行回购。听企业的朋友介绍,我们建筑行业有的企业反映做BT的效益还不错,而多数企业则在做政府BT项目上栽了大跟头,由于项目资金是事后支付(一般通过财政分期拨款或土地补偿),许多地方政府不顾本级财政的实力,采取用明天的钱干今天的事,用别人的钱干自己的事的理念,只顾及本届政府的业绩形
3/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4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