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22 10:19
不包含(A1-5-13)-(A1-7-12)轴线的基础工程)、A7栋工程[不包含轴线(1-6)-(1-30)/(1-A)-(1-P)和(5-6)-(5-30)/(5-A)-(5-P)]的土建工程、室内外部分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弱电系统的预留预埋(不包括塑钢窗、防盗门、铝合金百叶、商业部分窗、商业部分的外墙装饰部分)均纳入承包范围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 24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投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