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27 09:52
个项目一标段(第二次)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
渝国土整备【2014】39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级土地整理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水县梅子垭乡佛山村、两河村 ;
2.2 建设规模:彭水县梅子垭乡佛山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规模约304.1977公顷,投资额约785万元;
2.3 各标段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文件载明各标段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