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29 10:34
件
本招标项目清溪场镇村组公路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4]1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清溪场镇村组公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清溪场镇村组公路工程。
2.2项目地址:秀山自治县清溪场镇两河村、葛麻村、龙凤村、大寨村。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