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29 10:48
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外装修工程、初步内装修(清水)、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绿化、环境景观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两个以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在该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