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30 10:04
具备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任一成员未在涪陵区承担在建市、区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均为在建项目)。
3.3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批次2个土地整理项目的投标,可以提供相同的项目班组人员,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项目。本批次土地整理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的2个标段开标时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