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顺唯美新村(广顺工业园区统建安置房)建设工程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5-04-30 11:00

1. 招标条件
广顺唯美新村(广顺工业园区统建安置房)建设工程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发〔2014〕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荣昌县广顺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一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期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荣昌县广顺小学旁。
2.2建设规模:广顺唯美新村(广顺工业园区统建安置房)建设工程一期工程安置房总建筑面积57647.78平方米,6层单元式住宅,建筑高度18.9米。一期工程建安工程费10057.90万元。
2.3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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