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30 12:00
照明工程、通信迁改土建、燃气迁改土建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5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6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5 月4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