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30 14:39
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乙级(废水类或综合类)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0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