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30 15:07
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3.1.4工程总承包单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果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均应承担项目公司的出资义务;
3、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
4、联合体成员截止2014年末总资产共计50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14年底净资产共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人民币;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