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给水衬塑复合钢管管件招标公告
日期:2013-07-22 10:44
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及中标后合同号签署与履行的法人授权书;
2、代理商企业执照,其注册资本金(实收)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代理商具有经营本招标项目产品的经营范围及售后服务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在川或渝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供货运输距离不超过12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的运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自2013年7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
14/1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29 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