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 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
日期:2015-05-04 10:27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
(八)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
(九)在保修期内因施工原因发生质量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的质量问题不及时配合处理的。
  第十条 项目经理本人或其负责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未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的;
  (三)未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
  (五)未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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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