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05 09:46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30)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5日起在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