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06 1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隆初级中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项目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 2012】 351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县兴隆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隆初级中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隆初级中学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