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07 09:51
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重庆市市外企业必须在重庆市内有注册的分支机构,还应提供《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本市分支机构登记备案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