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08 09:51
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年6月4日10时00分至2015年 6月4日11时00分,地点为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