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0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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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至少有类似工程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重庆市市外的设计企业应具有入渝登记备案证。
3.2 类似工程业绩指: 近五年(2010年―2014年)完成至少1个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