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11 09:3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安镇罐坝村寨子坡小区建设项目;已由潼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2014]3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潼南县太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潼南县太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太安镇罐坝村寨子坡小区建设项目。
2.2 工程地址:太安镇罐坝村寨子坡小区。
2.3 工程规模及内容概述:新建透水砖道路1391.3m2,花岗石地面500m2,青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