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11 10:15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投标人不得有尚处于处罚期内的限制投标资格的情形。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至 2015
年 6 月 1 日,在重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