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5-11 10:22
应对工法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审核,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3)择优推荐。
  (三)各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确定好推荐申报的工法后,应当组织申报企业通过国家级工法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123.127.50.12:8989)进行网络申报,并按要求对网络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完成推荐程序。
  (四)各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完成网络推荐程序后,应向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报送相关书面材料(包括本地区(部门)申报推荐函、《2013~2014年度国家级工法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省(部)级工法批准文件),并同时将各申报企业的书面工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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