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12 09:50
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以改审〔2015〕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局、发改委、水务局、扶贫办筹集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南宾镇灯盏村;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分为供水管道和新建水厂两部分内容,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有①安装DN100PE管道1875.00m、DN114*7钢管4096.00m、DN75*5钢管1286.00m及其各种规格的PE管供水管网;②新建沉淀池、阀滤池、清水池、加氯加药间、管理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