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12 10:07
第22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做好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我部和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核发的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须按照《标准》和《实施意见》换证(特级资质证书暂不换证)。
二、换证程序
(一)为提高换证审查效率,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