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13 11:44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凡近四年内被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或有黑名单记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4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6:30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