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18 1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审判大楼工程(立案审判大楼、现综合办公大楼智能化系统安装及改造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1】163号文及【2012】7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龙凤居委一组
2.2 建设规模: 9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立案审判大楼视频监控系统、一卡通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残卫呼叫、无线巡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