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18 11:48
案书》。2012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达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鲜花摆放项目或园林绿化工程。有鲜花生产能力和养护能力,自有花圃或租用花圃(其供货时间必须在24小时内);具有运输车辆、水车各一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园林工程师或园艺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绿化工、花卉工及其它工种具有上岗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